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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贩毒 挟持人质与警察对峙 越狱|广西特大武装贩毒案开审

2016-06-14 吴凰汇   陈之焱 广西高院


持枪贩毒 挟持人质与警察对峙 越狱“4•28”特大武装运输贩卖毒品案开审


现在开庭

6月13日,“4·28”特大武装运输贩卖毒品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包括曾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郑有斌在内的14名被告人受审。



庭审现场


14名被告人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


1

2015年4月13日

郑有斌在广东购买到一批替甲基苯丙胺(俗称摇头丸),并组织郑有坤、郑有裕等人从广东运输回防城港,后郑有斌把这批毒品出售给李坤若干粒。



2

2015年4月29日

郑有斌、吴荣明前往广东东莞联系购买毒品。同年5月3日零时许,郑有坤在东莞市从上家“雷哥”处拿到10包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后驾车搭载何宝源、李如杰一起前往广州市花都区,从上家“源哥”处拿到50包毒品替甲基苯丙胺,并将毒品转移至阮雪斌等人驾驶的车上。阮雪斌与何宝源各持一支手枪驾车押运毒品开往广西方向,郑有斌等人驾车负责指挥和探路望风。


当日,郑有斌等人驾车到郑有斌家时,吴荣明、张锦锋被当场抓获,郑有斌在颜东的帮助下逃走。郑有坤等人和阮雪斌等人驾车于当日12时许先后从钦州茅尾收费站下高速,在一处大排档吃饭时,郑有坤、李杰新等5人被当场抓获。民警从车上搜出10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净重9952克,搜出50包毒品替甲基苯丙胺,净重14827.3克,并搜出手枪两支,子弹18发。



3

2015年6月17日

郑有斌潜逃到钦州市,找到被告人黄金宝帮其租一套房用于藏匿。同年6月17日,郑有斌指示黄永钦带一些毒品给他吸食,当日15时许,黄永钦在一家汽车美容店门口被布控的民警抓获,从其车内搜出两小袋甲基苯丙胺,净重19.5克。郑有斌为抗拒抓捕,持枪挟持其女友黄敏作为人质与民警对峙,并与警察发生枪战。随后,其挟持黄敏坐上一辆他人停放的小汽车逃离现场。



4

2015年6月26日

郑有斌又让黄金宝帮其在钦州开一间房住宿,当日5时许,在警察查房时郑有斌离开宾馆,驾车搭乘黄金宝等人经高速路往南宁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大唐服务区路段在路边休息时被民警抓获。从郑有斌随身携带的包内搜出甲基苯丙胺1小袋,净重3.2克,搜出替甲基苯丙胺1小袋,净重1.1克,并搜出手枪1支、子弹6发。



5

2015年7月11日

郑有斌在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鼓动同仓在押人员罗剑、梁胜荣(均另案处理)一同脱逃。当晚,3人见机挟持了在押人员曹富贵实施脱逃,在逃出监仓至通道时被值班民警及武警发现并制止。



曾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被告人郑有斌受审

郑有斌,1982出生于广西防城港,曾因贩卖毒品罪于2005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又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公诉机关认为

在共同犯罪中,郑有斌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且是毒品犯罪的再犯,应从重处罚。其余13名被告人以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窝藏罪等罪名被提起公诉。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众多,预计庭审将进行三天。法院将在庭审结束后,择日另行宣判。

作者∣吴凰汇   陈之焱编辑∣芊芊


广西高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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